黎智英力高欺诈案:香港法院将壹传媒创办人判监五年九个月
位于将军澳工业邨的壹传媒集团暨香港《苹果日报》总部大楼
位于将军澳工业邨的壹传媒集团暨香港《苹果日报》总部大楼(资料图片)图像来源,AFP
法官认为黎智英有意向特区政府持有的科技园公司隐瞒力高在壹传媒大楼内运营。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起诉《香港国安法》下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处于停摆之际,香港特区区域法院以欺诈罪判处黎智英监禁5年9个月,罚款200万港元(25.69万美元;179万元人民币),取消担任公司董事资格8年。
香港国安警察于2020年12月起诉黎智英欺诈罪,指控涉及一家黎智英名下顾问公司力高在壹传媒与《苹果日报》报社大楼内运营,构成对地主香港科技园公司欺诈。法院于10月25日裁定其有罪,押后判刑至今。主审法官陈广池星期六(12月10日)判决时称,被告人黎智英“没有一丝一毫悔意”。
在此之前,刚于星期四(18日)在狱中度过75岁生日的黎智英目前因四起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合共被判监20个月,部分案件正在等候上诉。
“勾结外国势力”案则因为特区终审法院驳回律政司阻止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引发行政长官李家超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释法,高等法院同意押后开审。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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